1、要求入党的人,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。入党申请,应当采取书面形式。
2、经团组织推优投票,并公示无异议后,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指定两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人,定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。(28岁以下青年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。)
3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。
4、入党积极分子要参加党校的培训,并考核合格。
5、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委会的通过支部大会)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,列为发展对象。
6、发展对象要参加入党前短期培训,并进行考核。
7、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
8、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,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。
9、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。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。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,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。
10、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,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11、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,进行认真考察。
12、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13、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,举行入党宣誓仪式。
14、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按期向所在支部递交思想汇报;预备期满后,本人需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。
15、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。
16、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前,组织部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。
17、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,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,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。报上级党委批准后,转为正式党员。